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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科医学教育临床技能实训基地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21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科医学教育临床技能实训基地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津卫基层便函〔2021〕496 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

我市全科医学临床技能实训基地基础建设已完成并将投入使用。以本次全科医学临床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为契机,以培养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骨干师资力量建设和促进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定于 2021 年 8 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科医学临床技能实训基地师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核心师资遴选

(一)核心师资遴选目标

核心师资由全市各级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见附件 1)推荐,经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遴选,组建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核心师资团队。团队成员拟担任培训中心培训项目师资、全科医学临床技能实训基地技能考核项目考官,同时协助完成培训中心优质项目开发工作。

(二)核心师资遴选条件

核心师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衷医学人才培养工作。

2.熟悉基层人才培养相关政策及制度,了解基层人才培养需求方向。

3.熟悉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规范地完成本专业技能操作,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年及以上(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条件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年及以上)。

5.参加过国家或省市级组织的师资培训并通过师资能力水平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者,参加过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学员优先推荐。

6.具有丰富临床实训技能培训与考核经验,或其它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推荐。

(三)核心师资遴选流程

由各级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推荐核心师资,原则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师资推荐不超过 2 名,一级示范性社区基地师资推荐 1 名。

由被推荐师资本人填写《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核心师资推荐表》(见附件2),经所在医疗机构初次审核,填写并提交《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核心师资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3)至所属区卫生健康委主管部门。各区卫生健康委主管部门二次审核无误后,汇总报送至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由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审核资料并完成核心师资遴选工作。

二、基础师资学员推荐

(一)基础师资学员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学态度严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衷医学教育工作。

2.熟悉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规范地完成本专业技能操作。

(二)基础师资学员推荐流程基础师资学员由各区卫生健康委推荐,原则上每个区推荐师资数不得超过 5 人,其中,二级及以上医院推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推荐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由各区卫生健康委汇总推荐学员名单后填报《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师资培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4)。

三、师资培训

(一)师资培训目标

通过本次师资培训,促进我市全科医学教育核心师资高水平完成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项目教学和全科医学技能操作项目考核工作;推动我市全科医学教育基础师资学员培训工作。

(二)师资培训对象

1.经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审核遴选的核心师资。

2.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委推荐的基础师资学员。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拟聘请国内全科医学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讲师团,培训课程分为核心师资课程和基础师资课程两类,采取面授和实践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形式。

1.核心师资课程

核心师资课程为小班授课,培训分为 5 个模块:教学基础篇、教学活动篇、教学技能篇、教学实践篇、基地设备培训篇。课程计划 5 周,每周全脱产学习 3 天。

2.基础师资课程

基础师资课程为大班授课,培训分为 2 个模块:教学基础篇和教学技能篇。课程计划 2 周,每周全脱产学习 3 天。

四、核心师资聘任

(一)核心师资证书颁发与聘任

1.核心师资培训后须参加统一的理论考核与实践技能考核。 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授予核心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核心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核心师资须与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签署聘任协议,承担培训与考核工作,由培训中心颁发师资聘书。受聘核心师资参与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面向全市范围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承担授课、出题、担任考官等工作,首次聘期不少于三年。

(二)核心师资经验交流

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联合承担核心师资经验交流与积累,积极为核心师资提供培训、交流机会。

五、其它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于7 月4日前,将《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核心师资推荐表》(附件 2)、《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核心师资信息汇总表》(附件 3)、《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师资培训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政务邮箱 zhengxiaolong@tj.gov.cn。

附件:

1.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名单

2.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核心师资推荐表

3.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核心师资信息汇总表

4.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师资培训信息汇总表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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